我校被批准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821发布时间:2009-04-24

近日,我校被山东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批准为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这是我校实施“一体两翼”战略发展过程中一个里程碑式的大事。
    我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服务为根本,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理念,并根据“建设教学型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大胆改革,锐意创新,全面推行特色教育教学工程,实施“一体两翼战略”,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一致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学校要发展,规模发展是基础。在普通全日制教育的规模发展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的条件下,要想在规模发展上有新的突破,大力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是“一体两翼”战略上的体现和拓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是与我们国家提出的终身教育新理念相适应的。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过学院助考规范辅导,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社会助学作为社会办学力量对自学考试应考者助学的一种教学辅导活动,对自考应考生的学习与考试起着重要作用。社会助学内容的核心是课程所包含的考核知识点。该考核知识点一般反映在专业考试设计、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中。专业考试计划,制定了专业考试的科目和学分、主要科目的说明和指定的教材;课程考试大纲,具体规定了每门科目考试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范围;教材,具体系统地表述了学科的知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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