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社区安全卫生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1220发布时间:2010-11-23

 

各系学工办:

冬季是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和高发期,学生宿舍违规使用电器、乱接乱拉电线、乱堆杂物等现象极易造成火灾隐患。不久前,发生在某高校学生宿舍造成重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火灾事故给高校学生宿舍管理敲响了警钟,学生宿舍的安全至关重要,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同时,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生最重要的聚集场所,宿舍环境卫生的好坏和经常保持通风是做好防控疾病的重要条件,为了做好宿舍环境安全卫生工作,针对我院学生社区目前存在的问题,学校决定自11月24日开始在全校范围开展为期两周的宿舍安全卫生专项大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全体在校生宿舍。

二、检查重点

(一)宿舍安全

1、私改电源、乱拉电线、违规使用电器(包括“热得快”、电水壶、电磁炉、电饭锅等)、破坏限电装置等现象;

2、宿舍房间易燃易爆物品(包括酒精、鞭炮等);

3、宿舍房间内吸烟或随意丢弃烟头现象;

4、宿舍房间内、阳台上的杂物堆积现象;

5、公共设施破坏现象。

(二)宿舍卫生

1、室内:

(1)保持室内通风,室内无异味,出门时随手关排气扇、电扇、熄灯、锁门。

(2)地面和墙面(包含卫生间)保持洁净。墙面不得乱钉钉子,不得随意涂写、张贴。

(3)桌面、桌洞内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擦拭干净。

(4)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个人的书桌书柜必须整理干净整齐,不得在上面随意堆放。椅子马扎统一摆放于书桌下面,行李箱须放在行李柜中。

(5)床上不得摆放衣服等物品(必需品除外),不得有床围。

(6)被子叠放整齐(军被标准),床铺铺平,枕巾铺好,如用毛巾被、夏凉被等一并叠放整齐。蚊帐必须悬挂统一。

(7)禁止在床头、墙壁悬挂毛巾、衣服、书包等物品。

(8)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私接电线,注意用电安全。

(9)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饲养宠物。

2、阳台(卫生间):

(1)洗刷间镜面、洗刷台以及必须洗刷干净,不得留有污渍或水迹;洗刷用品摆放整齐。

(2)垃圾框内不得留有垃圾。

(3)阳台物品须摆放整齐,不得在阳台及卫生间内乱堆乱挂物品。

(4)晾晒衣物必须排列整齐挂在晾衣架上。

3、各宿舍所对应的走廊上的区域属于本宿舍的卫生区域,如随意堆放垃圾则作通报处理。

三、时间安排

1、各系学工办自查、自纠阶段:11月24日至11月30日。

2、学生社区管理中心集中全面检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8日。

四、有关要求

1、各系学工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动员,狠抓落实,务求成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要以本次检查活动为契机,加大文明宿舍创建、宿舍卫生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力度,对问题宿舍要立即整改;对违纪学生要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2、此次检查结果将在全院进行通报,同时还将作为文明宿舍评比、学生评优、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和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评比的重要依据。

3、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关系着学生的切身利益,是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基础性工作。各系学工办要把学生宿舍安全作为教育管理工作的重点,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以确保校园的和谐、文明、安全、稳定。

 

 学生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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