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单位、全体教职工:
入冬以来,学校安排的集中供暖已基本满足广大师生的供暖需求,但近期仍有个别办公室、宿舍违规使用电暖器,存在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保证用电安全,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近期将开展集中整治违规使用电暖气专项行动,要求如下:
1、凡属于学校资产的电暖器,各部门、单位务必于11月26日下午前移交资产管理处封存。
2、凡属于个人的私有电暖器,请于11月26日下午前下午前带离学校。
3、个别办公室、宿舍确有因供暖不热必须使用电暖器的,请向后勤处提出书面申请,后勤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4、 从11月29日开始,学校将对使用电暖器现象进行不定期检查。
特此通知
办公室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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