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部积极探索法律基础讲座式授课教学改革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854发布时间:2010-12-09

 

  12月7日,基础教学部法律基础讲座式教学改革座谈会在第一会议室举行,总督学梁冰、教务处宋媛丽老师出席座谈会,基础教学部相关教师及学生代表20多人参加座谈会。座谈会由基础教学部副主任高风主持。


  高风副主任简单介绍了法律基础讲座式教学改革的基本情况。为克服法律基础教学内容多而教学时间少的矛盾,为提高法律基础实际教学效果,也是为了促进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教学科研水平,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基础教学部开展了法律基础讲座式教学改革。其基本做法是,根据法律基础课程涉及的每一法律部门的性质,结合社会形势及学生兴趣,把法律基础教材内容重新整合为6个专题,分别是宪政是法治的核心、依法行政与政府改革、民法是私法、民法是权利保护法、罪刑法定与人权保护、刑罚体系与裁量,借鉴学术讲座的形式,用6次课的时间,努力把这6个法律专题讲清讲透讲深,让学生能对法律最基本的理论与热点问题有一个比较深刻的印象,引发学生自觉学习法律的兴趣和热情。


  同学们纷纷就讲座式教学改革及教改公开课的情况谈体会,提要求。同学们普遍认为,讲座式教学改革很新颖,也很成功,基本打破了按部就班的传统教学方式,在有限的时间里用讲座的方式集中阐发一个主题,内容集中,主题鲜明,老师讲课有激情,学生听课有兴趣,案例教学使理论问题比较生动形象。同学们也普遍反映,因为教学时间有限,课堂上师生互动较少,一些普通的、热点的法律问题如果能够让同学发言,参与分析,效果应该更好。


  陈楠楠老师、范瑞生老师结合教学实际,简单谈了教改的基本体会及教改存在的问题,表示在以后的教学中,一定更加注重同学的要求,更加注重自身能力的提高,争取把讲座式教学改革做得更好。


  结合法律基础讲座式教学改革,梁督学总结讲话。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从全国范围内讲,法律、政治等公共基础课的讲授普遍存在学生学习兴趣不高、课堂讲授效果不理想的困境。基础教学部进行的法律基础讲座式教学改革,方向正确,思路清楚,易于操作,效果明显,应该支持鼓励,希望继续探索,不断完善,切实取得成效。教学改革一定要从整体上精心设计,既注重理论讲授,又注重与社会实际相结合,与生产生活实际相结合。“育人为本,提高质量”是教学改革的根本方向,教学改革要改变以教师为中心的满堂灌的传统教学方式,教学一定要以学生为主体,教学生之所需,解学生之所困,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从学校学习到终身学习。
  基础教学部法律基础讲座式教学改革得到了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分党委副书记宫淑瑰、总督学梁冰多次听取教改情况汇报,并指导开展教学改革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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