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黄金集团《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及防火演练活动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定于2011年3月17日在东方学院院内举行春季消防演练活动。
一、 演练时间:2011年3月17日10:00—11:00。
二、 演练地点:学院牡丹园东侧。
三、 参加人员:2010级全体新生、学校及各处室有关负责人和各系辅导员、图书馆、餐厅、商业街、工程维修、公寓、招待所、明德物业公司相关人员。
院 办 公 室
校园管理中心
学 生 处
2011年3月16日
版权所有(C)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鲁ICP备14028954号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