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凤凰杯”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838发布时间:2011-10-11

 

各系团总支:
  为丰富我院校园文化活动,展现在校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将于11月初举办第七届“凤凰杯”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宗旨及内容要求:  
  1、“凤凰杯”校园歌手大赛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广大同学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本次比赛面向全院大学生,参赛选手所选曲目要积极向上。
  2、独唱、演唱组合皆可参赛。
  二、比赛方法及事项:
  1、各系部先进行预赛,选出参加复赛的选手(各系部不得超过六人)于10月20日上午11:00前将选手名单报至团委办公室212室。
  2、团委统一组织复赛,进入决赛的同学由团委统一安排指导老师培训。复赛、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参赛选手的服装、伴奏带自备(可自带乐队),自创歌曲在总成绩中单独加分。
  三、评奖方法:
  大赛的决赛由院团委组织,为保证比赛的公平性,计分采用评委记分制。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望各系团总支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共青团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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