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第二届“东方杯”创业计划大赛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846发布时间:2011-10-25

 

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自主创业的进取精神,选拔优秀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基地,经研究,举办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第二届“东方杯”创业计划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大赛是由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主办,校团委承办的一项面向全校学生的创业实践活动,其目的在于实现模拟创业的尝试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大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策划能力、协调组织能力,促进学校创业人才培养,推动创业理念的改革,为学校搭建广泛的创业教学改革及学术交流平台。

二、大赛组织机制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    承办:校团委

(二)组织机构:

组织委员会 

  任:宫淑瑰 

副主任:江    安起光  朱庆华  朱德胜  李秀荣  安世虎  马德坤

  员:赵 滨 张英泽  张 颖  赵 鑫  龚 晶  李春晓  刘 宾  郑军伟  任正伟  崔 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江东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赵滨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此次创业计划大赛的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评审委员会(由校内外专业老师组成);

三、参赛对象及要求

1、凡我院在校学生均可组队参加。

2、大赛以团队形式参赛。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参赛团队人数控制在3-8人。

四、大赛章程

(一)大赛的基本思路:理论探讨+实践论证

理论探讨(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参赛)

实践论证(入驻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大学生创业基地孵化)

(二)大赛的参赛方式:

1团队+项目,即以团队为项目主体,提出项目,书写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团队人数在8人以内)

2文案策划,站在职业经理人的角度,完成某公司所要求的方案策划,具体是否实施,与赞助主体相关;

(三)报名办法:本次大赛可以以个人名义或集体名义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团委办公室(坤元楼210记报名。(报名表见附件二)

(四)报名时间20111025——117

(五)参赛要求:

1)各参赛队人数在3-8人之间

2)各参赛队至少有一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由大赛组委会指定或参赛团队自行聘请。

3)参赛者提出一项具有一定市场前景,且具有一定实施可行性的产品或服务,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深入的创业(商业)设计计划书。同时,创造条件,吸引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注入资金,推动创业(商业)计划真正走入市场。注入资金即可直接应用,阐述可能得到和利用的资源。

(六)大赛注意事项:

参赛作品用A4纸张打印,作品中不允许出现参赛队员的姓名,如需提请使用",,,""A,B,C,D"等符号代替。报名表请填写清晰,联系方式应有效、常用(手机和寝室电话等常用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通知大赛组委会)。同时请提交一份电子版报名表发送到指定邮箱:tw9539@163.com。如参赛团队出现违规(如抄袭等)行为将被视为故意作弊,组委会将取消其继续参加比赛和评奖的资格。

五、大赛组织流程

()大赛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阶段:

将创业计划大赛方案发文至各系,各系组建创业计划大赛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于117日前报送团委办公室,初赛作品于1120提交。各系举办创业大赛动员暨宣讲会,动员学生积极参加,并详细解释创业设计大赛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2、初赛阶段

参赛同学在取得参赛资格后,自主确定设计的领域和方向,充分展开研究和设计,并将其研究和设计结果编制成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可以是创业项目方案,也可以是实物,例如软件、工程设计图纸,但不能写成学术论文。

参赛队伍应充分准备,发挥创新精神,分析研究并撰写设计方案,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方式递交设计方案,若进行软件设计或工程设计应同时提交实物。提交同时,参赛队需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三)。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初赛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给每一个设计方案进行点评。

3、复赛阶段

入围复赛的参赛队,可以根据大赛评审委员会提出的点评意见对初赛设计方案进行完善和优化,重新提交方案参加复赛。没有参加初赛的方案不能直接进入复赛。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复赛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给每一个设计方案进行点评。

4、决赛阶段

复赛胜出的队伍,可以在得到组委会发出的决赛通知起到决赛方案提交截止日之前,对决赛方案进行修改。决赛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由评委会针对进入决赛各队的方案事先提出若干问题,交由各队准备现场答辩。没有参加复赛的方案不能直接进入决赛。

决赛应综合初赛和复赛的设计方案,结合企业和专家的响应与要求,重点准备现场陈述和答辩,现场陈述需要用PPT文本演示,如果最终方案包括软件、实物、设计图纸等,必须向现场专家展示,陈述方案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答辩的方式和风格不做要求。陈述后,参赛队要接受决赛评审委员的质询和观众的现场提问,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清楚的答复。

决赛陈述和答辩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打分并进行合议。

六、激励与认可:

决赛创业方案答辩会定于1130(暂定)进行。10个入围决赛作品中评出一等奖团队1个,二等奖团队2个,三等奖团队3个,其余为优秀奖,学校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一)决赛优胜者奖励

获奖团队可持创业项目并入驻我校创业基地。所有获奖团队成员都可获得获奖证书。

(二)优秀组织奖:

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各系在本届大赛各环节中的工作情况,进行评选,并为获奖单位颁发锦旗。

(三)推荐参与高级赛事:

对比赛中涌现出的优秀创业方案,学校将组织专家团队进行指导和训练,推荐参加更高级别的创业大赛或寻求商业投资。

七、大赛安排

(一)日程安排:(见附件三)

(二)宣传工作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相关组织、接待、场地布置、宣传及其他赛务工作。将大赛的组织结构、内容、背景、流程、奖励措施、联系方式等内容介绍清楚,力求扩大影响,吸引同学参赛,更好的宣传大赛精神

(三)专家讲座:

为避免常识错误过多,引导方案方向,增加参选数量。在大赛之前聘请成功创业人士、专家、老师授课对同学进行赛前培训。

八、评审方法

(一)评委以参赛选手在征稿期限内提交的书面作品为准,按组委会和评委会制定的评分标准对作品量化评分。每件符合报名要求的作品均由数名评委分别评分,各评委所给的分数之和,即为该作品的最后得分。初赛评审侧重于问题发现及对参赛团队的指导,注重评审意见的收集反馈。

(二)评分标准:(见附件四

(三)大赛评比三阶段:

1)初赛:

目的:筛选格式或内容不符合的,抄袭特征明显的方案

2)复赛:

目的:选出部分极为优秀方案进行决赛评比

3)决赛:

目的:评选获奖名单,公布大赛一、二、三等奖。

九、备注:

(一)本策划最终解释权归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东方杯”创业计划大赛组委会

(二)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 

                           

 

                                                                  创业计划大赛组委会

                                                               201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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