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1277发布时间:2011-11-09

 

各系部: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秋季学期省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教指〔2011143号)精神,2011年秋季学期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60元,补助期限为5个月。

各系部根据本系实际,结合通知要求,认真审查确定享受补助的学生名单,并在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系为单位填写附件,并将附件打印盖章版和电子版于1117日前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临时补贴资金发放表

学生处

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版权所有(C)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鲁ICP备14028954号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