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教职工拔河比赛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988发布时间:2011-12-13

 

全体教职工:
  为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增强员工的集体荣誉感,提高教职工的团队精神和凝聚力,塑造教职工顽强拼搏之精神,经研究并报院领导同意,院工会特举办此次拔河友谊比赛。 具体方案如下:
    一、裁判组:
总裁判长:    高立明
副裁判长:    刘全刚、嵇向中
裁判员:      訾中一、杨光照
记录员:      简明慧
    二、参赛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报名时间: 12月13日——12月15日中午12点
校工会办公室(坤元楼409室)
    四、比赛时间: 另行通知
    五、比赛地点: 足球场
    六、比赛器材:
拔河绳子2条、秒表1个、口哨3个、裁判标示和高音喇叭各1个
    七、比赛规则: 
双方运动员在规定的场地上手持一根拔河绳,在听到发令声后双方运动员用力向后拉,哪队将对方拉过规定的限制线,哪队为胜。
    八、比赛方法:
1、以各系部、处室为单位进行组队。
2、各队推选10人组成参赛。(其中至少包括三名女老师)
3、人数过少不能单独组队的可联合组队 。
4、各参赛队选派1人为领队,参赛各组先进行抽签,各队位置由抽签决定。
5、比赛实行三局两胜制,第一局比赛后交换场地,如需进行第三局比赛,由裁判丢硬币决定双方场地
6、比赛实行单淘汰制,胜者进入下一轮,负者出局
    九、奖励办法:
1、比赛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2、对获胜各队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所有参加活动的员工均可获得纪念品一份。
    十、注意事项:
1、各组在听到裁判员的哨音后方可开始比赛,队员不得超过10人。
2、赛前5分钟点名检录,核对员工人数,三次点名不到的代表队视为自动弃权。参赛人员不得冒名顶替,不准穿钉鞋,场边拉拉队队员不准上场帮忙,一经发现取消该队所有成绩及参赛资格。
3、各参赛队必须服从裁判员裁决

院工会 
20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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