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单位: 当前已进入冬季火灾高发季节,特别是元旦、春节等节日临近,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防火工作,现将泰安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通知各单位,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
院办公室 201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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