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暑假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2232发布时间:2012-07-04

 

 

 

为做好暑假留校学生工作,保障和维护暑假留校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假留校宿舍安排

11#2#3#4#5#8#学生公寓7151200封楼,直至假期结束开放。

2、暑假期间6#7#学生公寓开放,暑假留校学生统一在6#7#学生公寓住宿。

二、暑假留校学生安全教育

暑假留校学生必须征得家长同意,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2年暑期留校申请表》,经所在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同时,各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应加强暑假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做到以下九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2、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交通、财产以及人身安全,贵重物品(如电脑等),由自己妥善保管,注意饮食卫生,防止事故、疾病。

3、不得在河流、水塘、水库等无安全保障的地点洗澡、游泳,确保自身生命安全。

4、严格执行我校现行的作息制度,按时回室,按时就寝。

5、不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

6、在学生公寓内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酒精炉等违章物品,不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

7、爱护公物,不损坏任何财产,不随意动用消防设施,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8、不在学生公寓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不进行迷信和宗教活动。

9、留校住宿时间如需延长或缩短,主动向系部负责老师报告,并到学生处社区管理中心登记;如中途需离校者,主动向系部负责老师请假,并把外出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告知老师和同学。

三、暑假留校学生工作要求

1、各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暑假留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随时关注本系部留校学生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确保留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2、各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及辅导员如不能在校,需指定一名老师作为联系人,并在本系部暑假留校学生中指定一名主要学生干部作为暑假留校学生负责人,对本系部暑假留校学生进行管理。

3、各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及辅导员必须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协助学生工作处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附:暑假留校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年七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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