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2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项验收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2109发布时间:2013-11-29

 

各系(部):

为全面了解、掌握我校“质量工程”项目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果,着力提高项目建设成效,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项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中期检查项目

1、校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共3项);

2、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共2项);;

3、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共1项)。

以上各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项目

1、校级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共5项);

2、校级综合实践教学改革项目(共3项);

3、校级实习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共6项);

4、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共8门,其中联合课程4门);

以上各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材料提交及格式要求

(一)中期检查项目材料提交及格式要求

1、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

2)中期预期成果实现与应用情况

3)项目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5)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2、材料提交

参加中期检查的质量工程各项目须提交各自的中期检查表(附件3-5以及阶段性成果的具体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打印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由系(部)初审后将本单位的材料统一交教务处教研科。

3、提交材料格式要求:

1)所交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具体材料的首页应为目录;

3)中期检查表和阶段性成果具体材料请分别装订;

4)材料要求用档案袋装好,并将中期检查表封面和袋内材料清单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5)提交的电子版材料的编号、名称要与纸袋材料清单上的编号、名称完全一致。

6)中期检查材料请自留底稿。

(二)结项验收项目材料提交及格式要求

1、材料提交

参加结项验收的质量工程各项目填写相应的结项申请书(附件6-9)、结项总结报告并提交项目建设成果及其它成果材料。其中参加结项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应提交完整的课程视频资料,还需根据《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精品课程验收标准》(附件10进行自评交回自评打分表(须签字盖章)。

2、具体要求:

1)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中课程建设的内容、措施时,请对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见鲁教高字〔20119号)以及我校精品课程验收标准分123……逐条罗列,文字要提纲挈领,具体的论述请在结项总结报告中展开; 课程建设的主要成果”指建设期间内的成果,之前的成果不应填入。

2)结项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总体建设目标;主要的改革措施及具体实施情况;理论水平、实践效果及推广应用情况;项目的特色及创新;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方向等。

3)参加结项的实习基地建设项目支撑材料具体包括:

实习基地总体情况介绍(包括设备与环境的全貌)视频文件和书面文件,其中视频文件不超过20分钟,采用mp4rmvbmpgaviwmv格式;书面文件应采用文字和图片相结合的形式。

系部和实习基地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实施方案、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等文件。文件目录及所有文件制成1PDF文件(实习指导书提交教材)。

③其它能够反映实习基地建设成效的材料(如典型教学案例等)。

上述材料均需打印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由系部将本单位的材料初审后统一交教务处教研科。

3、提交材料格式要求:

1)所交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左侧装订;

2)结项总结报告的首页应为目录;

3)结项申请表和结项总结报告请分别装订;

4)结项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提交复印件,汇总装订,一式叁份(教材、专著提供原件,论文复印件需要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和论文正文,其它成果形式可提供复印件)。

5)材料要求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结项申请表封面和袋内材料清单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6)提交的电子版材料的编号、名称要与纸袋材料清单上的编号、名称完全一致。

7)结项验收材料请自留底稿。

三、材料提交时间

20131228(星期四)

联系人:张英泽(0538-8369965

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hangyingze@163.com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组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1、参加本年度结项的项目,若不能参加本次结项,请按照规定办理延缓结项手续,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延缓结项手续申请表》(附件11),延缓结项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届时项目负责人自行向学校申请结项。若未办理相关手续,也不参加本次结项,学校将中止项目的资助,今后也不再安排项目结项;对已经使用的项目研究经费,学校将予以追回并取消相应的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称号。

2、各系部、有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质量工程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确保质量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3、各系部接通知后应将相关内容迅速传达到相关人员,并做好上述各项工作的档案整理工作。

 

相关附件。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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