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命题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教务处点击数: 3066发布时间:2013-12-02

 

 

各教学单位:

根椐我院实际情况和教学计划的安排,本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考试时间定于第15周(129日至15日)进行,必修课期末考试时间定于第1819周(1230日至112日)进行。请各系根据实习安排确定停课时间,集中实习的于第14周(122日至8日)结课,分散实习的于第17周(1223日至29日)结课,无复习周。请各教学单位接到此通知后,开始准备本学期期末考试试题。现将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教学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期末考试的各个环节,由系主任牵头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各系部负责人要做好监督、指导工作,保证考试工作不出现疏漏。

二、严把命题关

1、命题要求

选修课课程的考试形式由任课教师决定,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全面考核学生知识与能力的要求,根据教学计划,选用恰当的考试方式(开卷或闭卷,笔试或口试),由任课教师写出命题方案,报教务处批准后备案。

必修课课程可由教研室指定一名教师根据课程大纲进行命题,命题教师须与本门课程的其他任课教师共同商讨命题的相关事项。本、专科共有的课程,考试试卷须各命一套(AB卷)。

考试试卷的命题原则、难度、信度、广度等要求须严格按《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执行;每门课程的AB卷须在题型、题量上保持一致,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10%,题型不少于五种。考试用卷由教务处随机选用。

2. 试卷格式

试卷题头要统一下载,试卷纸型为B5,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标题字体为宋体5号加黑,正文字体为宋体5号,行距为1.5倍行距,页脚格式为“第.  .页”。请各教学单位严格审查试卷格式,格式有误的试卷将返回重新修改。

3.试卷审核

各命题单位要统一组织试卷审核工作,不合格的试卷要重新整改。要求系主任亲自审核每份试卷,并于试卷背面签字。试卷审核合格后,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期末考试试题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经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字盖章后,连同试卷清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4、试卷保密

要严格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要求考试试卷所有知情人员各负其责,严格遵守我院考试试卷保密的相关管理规定,若出现试卷泄露事故,将根据我院相关管理规定各咎其责,严肃处理。

5. 报送时间

期末考试材料务必在第15周(1212日前)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同时上交电子版,教务处将在考前聘请相关课程的校内外专家对试题质量进行抽查分析,不合格者需重新命题。

三、注意事项:

1期末考试试卷题头、评分标准和试卷、成绩分析报告请各位任课教师到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务处网站(jwc.sdor.cn)下载区域下载。

2、期末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附件:期末考试试题使用情况登记表.doc 

                                

                                                    教务处

一三年十二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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