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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印发,以下简称《细则》)精神,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仍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结合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大学教学论》4个科目。其中《高等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大学教学论》已于
上午 | 9:30—11:30 | 高等教育学 |
下午 | 13:00—15:00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二、考试成绩及使用
省教育厅将及时发布考试成绩,供考生查询。4个考试科目全部合格者,发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同时作为岗前培训合格成绩。考试有不合格科目,允许在后两个年度参加补考;经补考仍有科目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凭证之一。
三、命题及考务
考试由省教育厅组织统一命题。命题难易适中、重在考察基础能力。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每科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在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鲁东大学、聊城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潍坊学院设考点。具体考务工作由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师范处负责考务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以及考试的阅卷和统分工作。
四、考试报名
201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暨岗前培训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生提交报考申请。2013年参加教师资格岗前培训的老师和2012年参加基础理论考试有不合格的科目的老师均通过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提交补课科目申请。考生须在
(二)学校审核。组织人事处于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学校审核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
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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