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暨岗前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2016发布时间:2013-12-06

 

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印发,以下简称《细则》)精神,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仍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结合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大学教学论》4个科目。其中《高等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大学教学论》已于91930试行了无纸化网上考试。《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的方式,依据教育部人事司与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考试大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考察,统一考试时间定为20131229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3011:30

高等教育学

下午

13:0015:00

高等教育心理学

二、考试成绩及使用

省教育厅将及时发布考试成绩,供考生查询。4个考试科目全部合格者,发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同时作为岗前培训合格成绩。考试有不合格科目,允许在后两个年度参加补考;经补考仍有科目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凭证之一。

三、命题及考务

考试由省教育厅组织统一命题。命题难易适中、重在考察基础能力。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每科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在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鲁东大学、聊城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潍坊学院设考点。具体考务工作由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师范处负责考务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以及考试的阅卷和统分工作。

四、考试报名

201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暨岗前培训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生提交报考申请。2013年参加教师资格岗前培训的老师和2012年参加基础理论考试有不合格的科目的老师均通过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提交补课科目申请。考生须在201312101000191200期间登录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gspxzx.sdnu.edu.cn/进入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二)学校审核。组织人事处于2013121922日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表并报送至指导中心,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高师中心(教师资格指导中心)。具体登录管理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学校审核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3122310:002712:00期间,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版权所有(C)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鲁ICP备14028954号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