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我校一直重视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业实践,随着创业思潮的演变,参与创业的大学生日益增多,因创业中心资源有限,无法满足更多的创业者实现自己的梦想,我校大学生创业中心为了鼓励创业,培养同学们的创业能力,决定在8#宿舍楼前南北路开展校园小型创业园,在大学生创业中心的监管和领导下,在不影响教学和师生休息的情况下定期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大学生
二、参与形式
通过向大学生创业中心申报小型创业项目,待审核通过后,颁发经营许可,方可在编号的指定地点进行商品经营。
三、经营范围
1、可经营范围:小商品销售、二手闲置物品转卖、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书籍等。
2、不可经营范围:餐饮、烟酒、酒精炉、违章电器、淫秽书刊、录像等学校纪律所不允许的范围。
四、申报形式
1、团队:必须有一个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三人,填写申报表,经团总支审核通过,报大学生创业中心批准,颁发营业执照。
2、个人可以直接申报,填写申报表,并由团总支通过审核,报学团工作处批准,颁发营业执照。
五、经营时间、地点
时间:每周二、周四下午5:00——7:30分,周六下午。
地点:8#宿舍楼前划定的允许经营的范围。
六、要求
1、各个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项目申请表,待创业中心审核通过之后,颁发经营许可证,方可在指定地点经营。
2、在经营过程中,不允许出现转租的行为,一经发现没收经营许可证,取消经营资格。
3、每个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经营商品,如出现跨界经营未经过审批者,取消经营资格。
4、对未经过申报,直接占用摊位地点者,创业管理中心将予以清理。
5、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经营者,将取消经营资格。
6、各团总支将第一批申报项目表汇总,于
学团工作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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