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和优秀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1466发布时间:2014-04-04

 

各系团总支: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更好地推动我院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先进志愿服务团队和优秀志愿服务先进个人。为确保评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内容:

20132014学年度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二、评选比例

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的评选由学团工作处评选,各系负责推荐(名额不限):优秀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团总支推荐,比例为各团支部成员的5%

三、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工作由学团工作处统一部署,各系团总支负责具体组织。

2、优秀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由各团总支负责按比例评比、推荐;各团支负责汇总有关事迹材料并上报学团工作处,学团工作处在各系推荐考

核的基础上由评审小组讨论确定获奖集体和个人名单,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四、具体评选程序:

1、优秀志愿服务先进个人以团支部为单位评定、推荐。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以系为单位评定、推荐。

2、评选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参选、推荐,实事求是,优中选优。

1)优秀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的评选,先由志愿者本人提出申请,或由团小组推荐候选人,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认真考核,写出详细的支部考核意见,然后再召开支部大会。向全体团员征求意见,通过后上报团总支经团总支审定后上报学团工作处。

2)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的评选,由各系志愿服务团队提出申请或团小组推荐候选人,各服务团队根据评优条件写出详细的申请书和组织活动情况汇报,再交上交团总支。经团总支审核后上报院团委。

3、评出的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需张榜公布。

凡上报学团工作处审批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学团工作处可采取抽查,召开座谈会、访谈等形式进行审核。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评优资格,并不进行补报。

1)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有未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者。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有考试作弊被认定者。

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有打架、斗殴等违纪现象者。

4)评选先进不按条例要求的评选程序进行者。

五、奖励办法:

1、荣获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的集体,由学校授予奖状。

2、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的个人,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个人《荣誉证书》,其先进事迹材料,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六、评选要求:

1、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工作,确保此次评选活动有序、公正的进行。

2、评选过程中,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学生意见,严格按评选条件、评选比例和评选程序进行推荐评选。

3、各团总支和团支部要从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圆满完成学团工作处安排的工作任务入手,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总结工作,找出差距,以评促建,开拓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4、各上报的材料要实事求是,文字简洁。所有上报材料于2014420前报院团委。学团工作处将成立评审小组进行审核,并将评选结果报主管领导批准,于422公布。

 

附:优秀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的评选条件.zip 

 

学团工作处

二○一四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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