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1807发布时间:2015-04-07

 

 

各系学工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大学生“勤于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敢于创新”的优良学风,根据《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鲁教学字(20031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高函 [2015] 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4年度我校评选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不含2014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1、优秀学生:

会计学系推荐候选人3名;财政金融系推荐候选人2名;其它各系推荐候选人1名。

2、优秀学生干部:各系推荐候选人1名。

3、先进班集体:各系推荐候选班级1个。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2014级新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10%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年内获得院级“优秀学生”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2014级新生),担任班长、团支书或院系学生会副部以上学生干部。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4、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本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30%

5、学年内获得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

1、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专科学生班集体(不含2014级班集体)。

2、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3、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学年内被评为院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班级申请。申请学生和班级准备15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报各系学工办。

(二)各系辅导员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须经其所在班级、系部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三)各系将所推荐候选人名单、申报表(附件1www.sdor.cn下载打印)打印盖章版及电子版于4141100前报学团工作处政教中心,过时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政教中心严格审查候选人、候选班级的评选资格。

(五)学校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进行最终评审、择优推荐。经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人选和推荐班级分别填写“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2-4www.sdor.cn下载打印,A4纸型,一式两份,双面印制,表格规格不一致者无效),报省教育厅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省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是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培养和树立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系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比例和程序确定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要加强对表彰学生和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注意总结评选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活动健康、深入地开展下去。

 

   附件.zip

                         学团工作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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