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鼓励驻泰高校学生积极投身科技创新的主战场,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人才,产生一批科技水平较高、有产业化前景的成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泰安市科技局在驻泰高校实施“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以项目立项方式资助驻泰高校学生的科技创新活动,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要搞好宣传发动,严格申报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二、申报项目要结合泰安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注重实绩实效,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三、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系(部)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20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sdorjwc@163.com。
四、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不符合《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及《推荐说明》(附件4)要求的项目不予推荐。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0日。
六、联系人:宋媛丽,联系电话:8369666。
附件:相关附件下载.zip
版权所有(C)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鲁ICP备14028954号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