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点击数: 649发布时间:2018-05-03

各系(部):

为进一步推进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52日至513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了解各系(部)教学管理及教学运行情况,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督促各系(部)及时整改,确保各教学环节规范、到位。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教学管理:检查教师教学过程是否规范,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教学日历、记分册、试卷等教学文件和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是否有序。

2.教学运行:检查教师教学纪律情况、教学进度执行情况、调(停)课情况、学生出勤情况及教学设备运行情况。

3.实践教学:检查实验教学计划执行与教师指导情况、实验报告填写与批阅情况、学生实习安排情况、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与教师指导情况。

(二)专项检查

1.抽查教师上课情况和教学材料填写情况。

2.复查期初专项教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3.抽查2018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

(三)期中考试

本学期期中考试时间为52日至513日,随堂进行,由各系(部)自行组织,成绩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

三、组织及要求

(一)各系(部)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高度重视并如期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1.系(部)要成立检查小组,制订自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2.教研室作为教学基础单位,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全面排查教学中存在的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教研室组织教师根据自查情况如实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教研室听课评课活动记录表》、《实验教学规范基本要求检查表》、《教研室教学进度检查记录表》和《教师自查情况统计表》,以上表格一式两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报送教务处;3.系(部)要组织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收集、分析、利用好教学信息,为促进教学工作的发展献计献策;4.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系(部)要总结检查情况,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报送教务处),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问题整改的措施,真正做到以查促改,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确保教学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学校将组织督导组对专项检查内容及各系(部)自查情况进行抽查,以系(部)为单位通报抽查情况。

请于518日前将上述材料(附件)报送至教务处督导办公室,联系人:王锁,联系电话:8369965

附件:

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doc

附件2:教研室听课评课活动记录表.doc

附件3:实验教学规范基本要求检查表.doc

附件4:教研室教学进度检查记录表.doc

附件5:教师自查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6: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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