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点击数: 823发布时间:2018-09-27

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以下简称《细则》)有关规定,为做好2018年我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共 3 科,科目一为《高等教育学》,科目二为《高等教育心理学》,科目三为《综合》。考试方式为机考, 考试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科目一、科目二题型为单选题和多选题,科目三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免试科目一和科目二。

(二)考试地点。在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潍坊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设立考点,考生自由选择报考点。

(三)考试时间。2018  10  20 日、21 日,根据考点机房数量与考生数量系统自动编排考场,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时间为 50 分钟,科目三考试时间为 70 分钟。

(四)补考时间安排。11  17 日、18 日安排补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能参加补考或仍有科目需要补考的人员,12 月底之前可在山东师范大学开设的自助考场在线预约补考,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每科目最多两次考试机会,缺考视为放弃当前科目当次考试机会。已参加两次考试但仍有不合格科目者,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和所有科目考试。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考试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

(一)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核

1.提交报考申请。所有考生须在 9  27 日至 10  9 日期间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考试申请,其中申请免试科目一、科目二的人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附件)。考试申请只有一次,未提交考试申请的考生,将无法报名考试。

2.学校审核。有关高校的管理员须于 9  27 日至 10  10 日通过“系统”对本校申请人员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免考佐证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考试报名。考试申请通过审核后,考生方可进行考试报名。首次考试无需选择考试科目,补考报名时可选择。

4.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 9  27 日至 10  11 日完成网上缴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于 10  18 日至 21 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

(二)补考报名程序

补考人员于 10  29 日至 11  5 日期间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并缴费,于 11  15 日至 18 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

(三)自助考试报名程序

12 月中旬开放在线预约自助考场,考生在线预约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后按时参加考试。

三、缴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一)缴费标准。教师资格笔试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鲁价费函〔201763 号)规定标准执行,每人每科次 40 元。科目三不收费。为方便考生缴费,考试费缴程序按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考试费征收管理的补充通知》(鲁财综〔201470 )要求,通过网上银行收取,从网上报名系统上缴。

(二)注意事项。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费通过网上银行上缴省级国库,一旦支付无法退费,请考生务必谨慎操作。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试成绩。考试各科目均合格的,可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

五、严肃考风考纪

各系部、相关部门要加强本校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教育,要从为人师表、恪守师德规范的高度与本校报考人员签订考试诚信责任书。考生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成绩无效,须重新参加培训,并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规处理,视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3年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组织领导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师资考试是实施高校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严格教师准入、规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提高队伍水平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审核本校报考人员信息,加强参加考试教师诚信教育,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

  

附件: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免试条件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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