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
2017年经教育厅发文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均须参加本次验收。
二、验收材料
1.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各自类别的《项目申请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季度报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结项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材料要求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逾期未提交结项验收材料,且无合理理由申请延期结项的,视为主动申请终止项目。(所有表格见附件)
2.相关支撑材料:
(1)创新训练项目需提交奖励、专利、论文(含审稿通过的)原件或复印件,大学生科技开发与制作相关样品、实物、资料等成果。
(2)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交项目创业计划书。
(3)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交项目营业执照、运营报告、产品或服务介绍及有关成果。
三、学校评审
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负责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验收,采用现场答辩人PPT汇报、视频展示、检查结项材料、现场质询及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验收。
四、时间安排
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10月26日前向创新创业学院提交各项目组验收申请材料。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信息化平台补录
本次国创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归档工作,按照规定进行网上管理,各项目负责人请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平台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经创新创业学院管理人员在平台审核后,再提交《结项报告》。
六、联系方式
材料提交:坤元楼411室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809522015866020790
电子邮箱:sdorcxcy@163.com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10月10日
版权所有(C)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鲁ICP备14028954号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