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魅力东方”影视中心吉祥物设计大赛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点击数: 367发布时间:2018-12-14

 

各学院:

为传承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精神,传播学校形象,提高其影响力、认可度,激发广大学子的无限创造力,宣传中心决定举办“魅力东方”影视中心吉祥物设计大赛,面向全院师生征集“魅力东方”影视中心吉祥物图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宣传中心

承办:大学生记者团

二、参赛对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全院师生,可以个人或小组(不超过3人)参赛

三、竞赛日程

(一)创作与提交阶段

参赛者根据作品规范进行自由创作,可以为手绘版或电子版。报名表(附件一)在微信公众号“魅力东方之眼”后台回复“报名表”获取,提交日期截至201939日。

(二)初审与投票阶段

由宣传中心进行初选,初选入围的作品进行网上投票,排名前十的作品进入终审。

(三)终审阶段

学校领导和相关专业老师共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

作品创作及提交:201812月——201939

作品初审:2019310日——2019315

作品终审:2019318日——2019322

奖项公布阶段:2019325日——2019329

四、参赛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设计应体现“东大精神”和“影视传播”的特色、理念与宗旨,输出成果应为卡通作品,要求构思新颖、主题鲜明、寓意丰富、色彩明快、标志性强,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设备的传播,易于制作成人偶、礼品和纪念品。

2.参赛作品需配有中文名称,名称应简洁易记,朗朗上口。

3.参赛作品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吉祥物名称、吉祥物。

4.参赛作品上除吉祥物名称外不得有透露参赛者姓名、班级等额外信息。

5.参赛作品一律要求原创,不得剽窃或抄袭,若发现有临摹或抄袭他人作品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稿件要求:电子版和手绘版二选一

1.电子版

1)电子版参赛作品,电子版参赛作品大小规定尺寸不得小于210mmx297mm(标准A4纸大小)纵向使用,300dpi分辨率。作品及报名表打包压缩后发送到邮箱1214761297@qq.com(压缩包文件命名为“班级+姓名+参赛作品”);

2.手绘版

统一使用A4纸进行设计,自留底稿,参赛作品和报名表交至坤元楼306宣传中心办公室。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荣誉证书及现金5001

二等奖荣誉证书及现金3002

三等奖荣誉证书及现金1003

优秀奖荣誉证书若干

六、大赛声明

1.最终选定入围的设计作品,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宣传中心所有,宣传中心有权对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2.最终入围的设计作品,作者需提供制作素材、图纸等有关资料;

3.参赛者需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作品,如因此引起任何纠纷,其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4.提交的原稿件待评比结束后可前往坤元楼306索取,凡投稿者均被视为已认可和接受大赛声明内容。

如有问题,请联系柳老师(电话:0538836959318763801211

关注“魅力东方之眼”后台回复“报名表”获取报名表

  

附件:“魅力东方”影视中心吉祥物征集大赛作品报名表.docx

  

   

     

                                 宣传中心

                                 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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