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学历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点击数: 446发布时间:2020-10-14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我校2021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201022日进行,为配合新华社山东分社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20201022日,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信息采集对象:2021届全体毕业生。

三、费用:按照文件规定,图像文字信息采集、图像制作费用人民币15/人,以班级为单位,拍摄时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至新华社。

四、图像采集是毕业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重视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图像信息采集的照片及数据信息用于制作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电子注册,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按时参加,学校不再组织补拍。

2、各学院必须派一名教学秘书负责到现场维持秩序,以班级为单位按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场并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做好准备工作,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刷完身份证后领取“拍摄序号”,学生需按“拍摄序号”排队,严禁插队、不刷身份证拍摄,拍摄时向摄影师报“拍摄序号”,以避免出现人和信息不符的现象。

3、拍摄要求

照片背景色为蓝色,为保证拍摄质量,要求学生拍照时避免穿着蓝色及相近颜色的上衣。

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保持左右肩膀平衡、两手自然下垂,嘴唇自然闭合。

眼睛:尽量不戴眼镜,常戴眼镜者可佩戴眼镜,但不得带有色眼镜(含有色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镜和耳朵。

衣着:最好穿单色有领衣服,尽量避免复杂图案、花纹,建议着正装,带领带袖。禁止穿吊带、无袖、低胸衫、奇装异服。因图像采集背景是蓝色,禁止穿蓝色、黄色、绿色、紫色衣服。

发型:发型整齐,露出眉毛耳朵,不得有碎发。

化妆:可化淡妆,不宜浓妆。

五、拍摄安排

本次拍摄共分为两组,第一组1号楼1304,第二组1号楼1305,每个学院的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各学院可根据班级课程安排自行在分配时间段内调整班级拍摄时间安排。

六、因故没有拍摄照片的,请于2020年12月30日前自行联系在新华社山东分社补拍点进行补拍。(地址:济南市玉函路7号 联系电话: 0531—8202479382024739)。

  

附件:拍摄时间及地点安排表.xls

  

          教务处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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