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附件)转发于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有较好的工作基础,研究与改革思路清晰、措施明确、创新点突出,已经取得相关建设成果,具有可示范推广的经验。
2.项目负责人须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曾主持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者优先;项目团队(含项目负责人)副高及以上职称比例不低于60%,鼓励联合其他学院、学校或企业合作申报。
二、申报数量
每个学院限报1项,学校从中择优遴选1项上报。
三、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于4月5日前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的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坤元楼206室)。
联系人:宋媛丽、丁铃,联系电话:5397730。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docx
教务处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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