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网络评价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点击数: 10发布时间:2023-12-21


各学院:

为加强师生沟通,深化教与学良性互动,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效能,学校决定组织全体在校生对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网上评价,现将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学期为全体学生授课的所有教师(含外聘教师、外籍教师及行政兼职人员)。

二、评价时间

20231225日至202438日。

三、评价要求

(一)秉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评价。

(二)学生本人独立完成评价任务,不得请他人代评。

(三)给任课教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尽量具体,以利于教师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四)对本人本学期修读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全部评价完毕后,方能进入成绩查询系统。请同学们按时评价,以免影响成绩查询。

(五)任何单位和教师不得有影响学生公平、客观评价的倾向性提示。

(六)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价的动员、宣传和组织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位学生。

四、评价方法和流程

本次评价采取网上评价的方式,学生进入教务系统点击“教学评价-学生评价”逐一对教师进行评价,完成评价后提交即可,评教链接地址:

外网地址https://ems.sdor.cn

内网地址https://192.168.31.43/jwglxt/

五、注意事项:

(一)进入评价界面后,系统会自动排列出本学期所需评价的课程及任课教师的信息,要求逐个评价,每评价完一门课程提交一次,直至评价完所有课程。为避免操作失误,评价结束后请重新进入评价系统检查是否完成评价。

(二)评价过程中不能中途退出,否则评价结果不能生效。评价完毕,结果不可更改,请慎重选择。

(三)评价成绩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及奖惩的重要依据,有“一票否决”的作用。各学院要将评价工作落实到位,督促学生按时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四)网上评价是匿名评价,不会对评价人产生任何影响,请评价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客观评价。若评价过程中发现恶意评价行为请及时向教务科研处反映。

(五)网上评价工作截止后,将关闭教务管理系统“学生评价”功能,届时学生将无法再登录评教系统。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538-5397737

 

教务科研处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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