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点击数: 4509发布时间:2019-07-04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发[2016]8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开展2019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办理流程如下:

1.符合参军立功学生退役后免试专升本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山东省普通高校参军立功学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一式三份)。

2.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个人三等功证明材料包括:(1)立功受奖证书;(2)立功受奖通知书;(3)入伍及退出现役相关证明;(4)立功受奖喜报;(5)原服役部队的立功证明;(6)当地民政部门的证明;(7)部队奖励登记(报告)表。集体三等功证明材料包括:(1)原服役部队奖励通令(复印件加盖部队政治部公章);(2)原服役部队的立功证明;(3)入伍及退出现役相关证明。

3.学校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对各项材料原件审核无误后,对所有材料进行整理复印,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学校相关负责人在《山东省普通高校参军立功学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4.学生向专科毕业当年有相同或相近专业专升本招生计划的本科高校提出申请(如当年专升本招生计划有相同专业则学生仅可选择升入相同专业,如无相同专业则可选择升入相近专业)并将《山东省普通高校参军立功学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审核。经审核无误后,由拟升入本科高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5.学生专科所在学校于每年7月份将当年符合参军立功学生退役后免试专升本条件学生的《山东省普通高校参军立功学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

6.教育厅高校学生处于每年8月份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教育厅门户网站和山东省学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反映拟升本学生所提供材料不实、或高校违规操作等情况的,教育厅将在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把情况反馈给相关高校,由相关高校进一步调查核实,视核实情况重新作出决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教育厅高校学生处负责人在《山东省普通高校参军立功学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上签字并加盖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公章。此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拟入学校各存一份。

7.经确认同意免试入读本科的学生按照拟入学校要求报到入学,拟入学校负责完成学籍注册工作。

请符合条件学生于2019710前将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准备齐全,交于学籍科(坤元楼204室)。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538-5397729,联系人:宗老师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docx

  

                              教务处

                               20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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