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点击数: 1245发布时间:2019-09-06

 

各学院

为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对高校实施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的要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创业能力提升3项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6号)精神,按照泰安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职业培训管理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全面推进我校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数量

全体在校本专科生,自愿报名,每期40/班。

二、培训内容

职业道德、基本法律知识、创业政策解读、创业筹备、组建创业团队、商机识别、创业资源和融资、商业计划书、精益执行等。

三、培训地点与周期

培训地点:校内,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培训周期:10天(80课时),开课时间、培训课表另行通知。所有培训采用晚上+周末的上课方式,合理避开正常上课时间。

四、报名要求

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报名学生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培训人员汇总表》(见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表发送至双创学院邮箱sdorcxcy@163.com

请报名同学上课第一天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生证复印件1份、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五、培训收获

1.本年度培训我校学生全部免费参加。

2.完成培训且考核合格者获得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颁发的“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合格证书(样本见附件2),并享受国家创业扶持和优惠政策。

3.获得培训合格证书者可获得2个创新创业学分,2018级学生可冲抵2个“第二课堂(五个一工程)”学分,其他年级学生可冲抵2个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4.优秀学员和创业项目优先入驻我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免费提供创业办公场地,提供校内外创业专家团队的指导。也可入驻与我校合作的校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免费提供办公室和投融资服务。

六、培训要求

1.严格考勤。每次上课上午、下午均要签到,并全程录像,缺勤半天、迟到一次(上课10分钟)则不能结业,不能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2.加强管理。此次培训是贯彻落实国家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培养在校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获取国家创业政策扶持,实现大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管理,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以确保本次培训活动圆满完成。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海丹,电话:0538-5397726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培训人员汇总表.docx

附件2: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样本.docx

  

                                             创新创业学院

                                             20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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