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教师教学竞赛决赛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点击数: 449发布时间:2018-11-13

 

校属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要求,经过二级学院初赛,共有28位教师进入决赛,为使本次决赛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组方式

根据参赛教师所讲授的课程内容,将参赛教师分为经管组和非经管组。经管组由会计学院、财税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数据科学学院16位参赛教师组成;非经管组由人文艺术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处等12位参赛教师组成。

二、比赛内容

本次决赛的内容包括教案评比、讲课、教学反思三部分。

三、比赛时间、地点

(一)经管组

比赛时间:20181128日(星期三)上午8:40-12:00,下午1:30-430

比赛地点:唯美楼5503

(二)非经管组

比赛时间:20181129日(星期四)上午8:40-12:00,下午1:30-400

比赛地点:唯美楼5503

四、竞赛程序

1.参赛教师于1122日(星期四)下午400前到组织人事处405进行抽签,提交教案电子版(命名方式:学院+姓名+参赛课程+参赛内容名称),核对各自课件并检查课件运行环境。

2.参赛教师按照抽签顺序准时到达比赛地点进行比赛,每人讲授时间严格控制在20分钟以内,提前一分钟举牌提示。

3.参赛教师结束本人讲课环节后,在下一位参赛教师试讲期间,结合自己本节段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等方面对本次课堂教学进行总结和反思,陈述教学反思时间为3分钟。

4.教学竞赛专家评审团对参赛教师的教案、讲课、教学反思等环节进行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比赛成绩。

五、评分办法

根据决赛小组类别,学校聘请校外专家组成教学竞赛专家评审团。

评审团对每位教师的教案、讲课、教学反思进行打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教案成绩占20%,讲课成绩占75%,教学反思成绩占5%,以专家评审团的平均分作为本人所得总分。

比赛排名按照经管组和非经管组分别进行排名,各组排名按本人所得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时,参照讲课环节的得分进行排序,讲课环节得分高者排名居前。

六、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6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8名,奖金600元,优秀奖若干。学校为获奖教师颁发证书,授予“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并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和山东省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比赛。

七、注意事项

1.参赛教师准时到达比赛场地并按照抽签顺序进行比赛,未按时到场参赛视作自动放弃。

2.公共体育课参赛教师根据课堂需要自行组织学生,并准备

相关教学器材,比赛场地提前一天报组织人事处,体育课教学竞赛时间为1129日下午130-220,教学竞赛专家评审团将到授课地点进行现场打分。

3.全体参赛教师(体育教师除外)须着正装参赛,使用普通话授课。

4.教学竞赛专家评审团在每位教师教学反思结束后进行现场打分。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工作人员负责得分统计。

5.2018年新入职教师、比赛期间没有授课任务的教师须到比赛现场进行观摩学习。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教学竞赛教学设计方案评分表.doc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教学竞赛课堂教学评分表.doc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教学竞赛课堂教学反思评分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181113

 

版权所有(C)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鲁ICP备14028954号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