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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4  浏览次数:115

各学院、全体学生教学信息员:

为表彰工作努力、表现突出的学生教学信息员,进一步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试行)》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表彰工作。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5级至2018级全体学生教学信息员。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校规校纪,品学兼优。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经常性地反馈教学信息。

3、能够积极主动地与师生交流,较好的发挥师生间的沟通桥梁作用。

4、本学年没有补考科目和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三、评选程序

1、信息员自荐。符合条件且自愿参评的教学信息员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学信息员推荐表》(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学信息员考核表》(附件2),打印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单,并于317日前交至各学院学业指导办公室。

2、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教学信息员交上来的自荐表,对照评选条件,根据平时教学信息工作的表现进行评分(具体分值请填至附件1),并于320日前将上述三份材料送至教学督导办公室(坤元楼206室)。

3、教务处考核。教务处对学生信息员候选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学信息员考核表》(附件2)量化评分,按照综合成绩(学院推荐成绩权重为40%,教务处考核成绩权重为60%)从高到低的顺序拟定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人选。

4、审批表彰。教务处将拟定名单上报学校,经学校审议通过后为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颁发证书,并择期进行总结表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397730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学信息员推荐表.doc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学信息员考核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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