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科学学院

关于申报 2019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1  浏览次数:149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98号)安排,现启动我校2019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省创计划”“校创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各学院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省创计划”“校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

国创计划”“省创计划”“校创计划”分别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结项

(一)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结项。

1、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单位须署“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同时应注明“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编号)”。

2、项目研究形成软件、专著或专利等成果,专利权人单位须署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同时应注明“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编号)”。

3、注册成立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公司。

(二)创业实践项目

必须注册成立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公司方可结项。

四、项目报送

(一)报送数量。各学院择优上报,不限数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推选8项申报“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并根据各学院所报项目数量择优立为“校创计划“项目。

(二)报送材料。不同的项目类型请分别填写相应的项目申请书和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坤元楼411室,同时将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sdorcxcy@163.com

(三)报送时间。2019420日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五、项目支持

为了调动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学校将按照相关要求提供政策、资金等各方面支持。

六、项目管理

创新创业学院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按照要求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项材料。严格审核项目信息变更申请,一般不允许变更项目及人员信息。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实施、结题过程中弄虚作假、无明显进展的要及时终止项目运行。严格项目结题审核,重点审核结题报告和支撑材料的真实性,项目实施成果目标达成度。

七、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组织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参加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org.cn)。

八、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学校将根据情况组织学生向企业申报(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8-5397726

电子邮箱:sdorcxcy@163.com

平台网址:http://cxcy.sdei.edu.cn/index.aspx


附件1: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4:项目汇总表.xlsx


                                              创新创业学院

                                              201941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正阳门大街66号 电话:0538-5397859

版权所有: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数据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