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科学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7  浏览次数:138

各学院:

我校已成功举办了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得到了广大师生的热情参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和《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鲁财大东方院字〔2016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充分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经学校研究,定于20193月至5月举办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 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二、大赛的目的和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山东区域发展战略,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平台”,上好一堂最大的创新创业课;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上好一堂最大的国情思政课。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广泛开展大学生创新活动,助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承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协办单位:各二级学院

大赛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创新创业学院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指导和省赛候选项目的培训等工作。

鼓励校外知名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对我校本次赛事进行冠名赞助。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校级以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以上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五、高教赛道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本专科生。

2.在职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校在校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学校在校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我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在编教师(20193

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本届校级赛事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该赛道比赛流程及奖项设置另行发布。

学校将组织符合要求的项目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社区)和农户,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高教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七、高教赛道流程

1.宣传(2019415日—419日)

各学院要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全员动员,鼓励学生组队参赛,组建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做好项目培育。

2.培训(419日—425日)

在前期已经完成的项目征集活动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围绕项目打磨、材料准备、网络报名等开展集中培训。各学院积极组织本单位的参赛团队培训,协助学生遴选项目、配足配强团队成员,撰写计划书等。

3.正式报名(426日—55日)

参赛团队务必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报名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订阅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注册、申请报名,网上提交计划书。

4.初赛(56日—511日)

凡网上报名成功的项目有资格参加初赛,初赛采用现场路演答辩形式,评审组根据项目计划书及现场路演情况评出进入复活赛和直接进入决赛项目。

5.复活赛(515日)

复活赛采用现场路演答辩形式,评审组根据项目计划书及现场路演情况评出进入决赛项目。

6.决赛(519日前)

进入决赛项目须准备1分钟展示视频,评审组综合项目计划书、1分钟展示视频、路演PPT及现场路演答辩等对决赛团队进行评审,评出10-12个项目进入排位赛。

7.排位赛(530日前)

评审组综合项目计划书、1分钟展示视频、路演PPT及现场路演答辩情况进行评审并遴选优秀项目进入省赛,并组织相关专家对进入省赛项目进行专项指导与培训。

学校鼓励各学院自行组织学院级比赛。

八、高教赛道奖励设置

高教赛道设排位奖、金、银、铜奖、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为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和奖金。

1.校级排位赛第1

5000元、第2-3

3000元、第3-5

2000元、其他1000元;

2.省级金奖、银奖、铜奖每团队分别奖励30000元、10000元和5000元;

3.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每团队分别奖励50000元、40000元和30000元。

4.所有获奖团队奖励按最高等级计,

累计。指导教师和学生团队奖金各占50%

5.对获奖学生给予学分认定。对获得校赛金奖和排位奖的认定2个学分,对获得银奖的认定1个学分。

6.对获得山东省银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在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教师指导大赛成果与教学、科研成果同等对待。

8.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并遴选优秀项目入驻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提供投融资对接等服务。

九、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1.项目计划书及相关佐证材料。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和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的佐证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相关材料。项目计划为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0MB相关材料压缩打包后以“项目组别+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学院名称”命名(例如:创意组+社会服务+智能快递+会计学院),各学院将本单位项目报名表、汇总表(附件12)和所有项目材料进行压缩,以学院名称命名(例如:会计学院.rar201955日前发至大赛专用邮箱sdorcxcy@163.com,同时完成网上报名,不接收个人报送。

2.1分钟展示视频。进入决赛的项目需要提供1分钟展示视频(未进决赛项目无需提供),展示视频要求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MB。生成视频时,建议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每个项目视频命名为“项目组别+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系部名称.mp4”(例如:创意组+社会服务+智能快递+会计学院.mp4)。各学院将本单位所有项目视频进行压缩,以学院名称命名(例如:会计学院.rar)后,于2019518日前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sdorcxcy@163.com

为方便大赛沟通交流和信息发布,请参加大赛的同学加入大赛QQ345938763,加群请备注学院和姓名

十、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规格高、时间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大赛的各项组织工作,为参赛学生创造良好条件,各学院上报作品数按前期征集活动要求执行,确保本次大赛的顺利开展。

2.大力宣传。各学院要结合专业特色,组织开展赛前动员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大赛有关精神,让师生深入了解大赛的重要意义,推动教师结合自身技术和专利成果参与学生项目,促进师生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成果转化,激发广大师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的热情,在校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5397726

办公地点:坤元楼411,电子邮箱:sdorcxcy@163.com


附件1:第四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报名表.doc.doc

附件2:第四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xlsx.xlsx


                                        创新创业学院

                                                                201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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