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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命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9  浏览次数:121

各学院:

根椐我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通识选修课考试时间定于第16周随堂进行,专业课考试时间定于第18周进行,其他课考试时间定于第19周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命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命题安排工作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命题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的教师负责命题,并组织专人对试题进行复核,命题人和复核人均对试卷质量负责。

2.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各学院要加强试题保密管理,强调试题保密纪律。命题人完成命题后由复核人进行复核,复核人完成复核后提交所在学院,尽量减少接触试题的人员。一旦出现试题泄密情况,将根据《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二、严把命题关,保证命题质量

1.内容要求

命题负责人要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考核学生知识掌握与能力培养情况。试题在内容结构、能力结构、难度结构、题型结构和分值结构上须符合《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试命题要求》(见考务手册)。本、专科课程分别命题,每套试题分AB卷,重复率不超过10%,四年内不得使用雷同试卷。

2.格式要求

试卷格式参考《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试题样本》,论文试题格式参考《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论文样本》。各学院要严格审查试题格式,确保格式规范再提交试卷样本。

3.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

试卷的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作为评阅试卷的依据,既要保证内容准确详细,又要明确关键词和得分点。

三、其他事项

1.课程考核方式一律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2.命题负责人命题前应与承担同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沟通,命题完成后不可向其他教师传播试题。

3.各学院请将试题样本(试卷、论文等)、《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试卷审核表》和《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试试卷印刷单》等材料于621日前交至教务科,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由各学院负责。

4.《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试题样本》等材料请参考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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