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馨发布时间:2021-03-30浏览次数:62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清明节将至,为使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假期,根据院办公室鲁财大东方办字〔20212号《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2021年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三天。

二、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开展健康防护教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制度,凝聚起战胜疫情的坚定信心和思想基础。督促全体学生按时打卡,报送健康数据。教育学生非必要不外出,外出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需要执行外出报批程序。如有出省行程计划,需向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外出时做好防护,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

三、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明确职责,严格管理,加强防范。需全面掌握假期留校学生情况,并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诈骗、盗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做好安全排查工作。清明节前,要组织人员对学生宿舍等场所进行全面的安全卫生大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彻底消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引导学生自觉做好假期安全防范。

、放假期间,不得组织任何性质的集体出游活动,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春天天干物燥,个人外出旅游、爬山等严禁携带火种,避免火灾发生。

、要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崇尚科学、破除迷信、革除陋习、文明祭祀。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七、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准确掌握学生的假期去向,填写《假期学生去向登记表》,并存档保留至少1年。

、假期期间请全体学生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好应急准备,发生任何突发事件,要立即处理,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