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公示

发布者:高馨发布时间:2023-11-19浏览次数:10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鲁财大东方学字[2023]2号)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经各学院评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提出我校2023-2024学年享受国家助学金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定了国家助学金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现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9日-2023年11月25日。若对以上候选人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大学生资助中心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举报电话:5397777。

 附件: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xlsx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