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完成2018届省、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发布时间:2017-11-15  浏览次数:87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鲁人社函【2017】31号)及我校有关通知,学校组织开展了2018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在民主选举、基层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省人社厅审核评定,92名同学被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经学校审核评定,174名同学被授予“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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