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将本学期补(缓)考考试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

1.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考试时间为2024311日至317日。考试具体安排需登录正方教务系统查看通知栏目中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考试工作的通知》相关附件”。

2.考查课等非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考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考试时间截止至2024317日。

3.各学院须及时通知学生考试相关事项,提醒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二、成绩录入

考试结束三天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课程的考试均须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执行,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2.监考教师须在考前认真清理考场,保证桌洞清、地面清,确保每位考生周边没有与考试相关的材料,不留隐患。

3.开、闭卷考试均严禁学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考试期间携带、使用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一律按违纪处理。

4.考试时,学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监考教师必须认真检查其所带证件,不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同时提醒考生按指定座次就座。

5.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各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监考规则,一前一后,不得相互交谈、读书看报、批阅试卷、玩手机,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以预防违纪行为发生为目标,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6.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严肃考场纪律,将违纪、作弊等情况在《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场记录表》上予以记载。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考试安排(教务系统查看)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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