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关于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人:guo_you  发布时间:2019-03-08   浏览次数:193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共山东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明确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主题。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担当负责、积极作为、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将开好这次组织生活会、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主题内涵,对照目标任务、明确方法步骤,积极稳妥推进,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要求落到实处。

二、方法步骤

按照上级要求,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在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后进行。重点做好以下六个环节的工作:

(一)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3月初)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掌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资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党支部,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36日至13日)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同时,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党支部班子的意见。对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对照党章标准和思想工作实际,查找突出问题。(314日至18日)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重点围绕党章规定、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党支部职责任务和合格党员标准,深入查摆具体问题。

(四)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做好述职评议。(319日至22日)党支部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首先,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支部委员会报告要涵盖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并列明查摆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其次,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再次,组织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前期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要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用事例说话,查找差距、问题和不足,进行自我批评,做出自我评价,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党员互评也要围绕上述情况,摆事实、讲道理,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正式党员的三分之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

(五)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323日至28日)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要结合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给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等次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也要作出整改承诺,并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党支部的评议结果、整改措施和党员评定意见,要报上一级党委备案,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开。党支部要在半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要在党员大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把时间和精力用在抓落实上,不搞“痕迹管理”,党支部不要搞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党员不要撰写个人发言材料。

三、组织指导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要结合实际,对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间确定后,要提前向党委报告。组织生活会召开后,党总支要及时督促掌握党支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党支部要定期了解党员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及时进行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各党总支要派出工作指导员,对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切实保证质量。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学校组织人事处及时跟进,做好全校的指导督促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灵活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各党组织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完成后,各党总支于329日前将有关情况报告报送组织人事处。联系人:魏周峰,联系电话:5397721



附件1:党员民主测评票.xlsx

附件2: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表.xlsx

附件3:党支部民主测评票.xlsx




中共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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