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六、周日正常上班的通知

时间:2011-03-04浏览:5014

 

院属各部门、单位:
  35日(周六)、36日(周日)为学生返校报到时间,为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35日、6日(周六、周日)全院教职工正常上班不休息。各部门、单位届时严格考勤。
  特此通知。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办公室
          20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