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1-10-28浏览:1056

 

院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本年度职称确认及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问题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任“助理”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确认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本科毕业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可参评中级职务(参评人员需具备有关科研成果);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可参评中级职务(参评人员需具备有关科研成果);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确定聘任中级职务。

2、参评人员需具有山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二、教师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问题

1、教师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指在我院从事工程技术、图书资料管理、实验教学管理、会计工作、编辑系列的非行政管理人员。

2、参评人员需符合相应任职条件(具体任职条件见附件6)。其中会计系列、编辑系列人员以考代评,经参加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后,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予以聘任。

3、参评人员需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取得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三、确认工作的程序是:个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主管部门评议——组织人事处审核——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批。

四、确认工作的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111115,教师外系列参评人员需在112前提交相关表格及材料。

2、主管部门评议:116118

3、组织人事处审核:20111110

4、上报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评审费用

根据省人事厅有关规定,拟晋升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用按如下标准收取:

拟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确认费用为100/人;

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评审费用为160/人。

六、材料报送说明

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确认人员

确认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附件1)一份,要求手填。

2、申报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申请参评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党校教师职称评审表》(附件2),1份,要求手填;《山东省高校教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附件3),至少1份原件(A3纸双面打印,原件贴照片,签字盖章后复印10份);个人科研成果。

3、申报教师外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申报图书资料、实验技术、工程技术系列人员提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4),原件一份,正反面打印,要求手填;提交《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一式7份(A3纸双面打印,至少1份原件,原件需贴照片,其余可复印),请通过登录“山东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统”,在网上填写,并打印生成表格。

2)申报会计系列、编辑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改系列评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改系列评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写《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5-15-2)原件一份,要求手填。

七、需要报送的其他佐证材料

1、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2、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证书原件

3、主要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申请人员可从校园网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按职称确认工作的程序参加评审。确认表于1110日前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交组织人事处。各部门、单位请及时通知本部门人员,以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8369183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