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针对当前教学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指出实施“质量工程”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分类指导、注重特色的原则,加大教学投入,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2〕4号)刚刚下发,对今年质量工程申报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因此,为进一步做好省级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着力推进本科质量工程建设。学校拟对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进行立项招标,具体立项招标事宜安排如下:
一、资金总额、立项原则和立项条件
1.资金总额:35万元。
2.立项原则:严格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立项。
3.立项条件:(1)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有创新。(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3)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高级职称,限主持1项项目;项目参与成员不得同时申请2项及以上项目。(5)项目参与成员人数参照省级项目申报要求执行。
二、立项招标项目和要求
1.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项)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旨在鼓励和支持有关系(部、中心)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综合改革,在教学理念、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满足社会对紧缺的应用人才的需要。本项目重点支持有关系(部、中心)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形成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首批资助建设2个项目,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0万元。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成果参照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建设标准(以学校评估的效果为准)
2.特色专业(3个)
特色专业按照“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强化优势,体现特色;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通过建设,使这些专业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引导和带动其他专业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优化我校学科专业结构,提升我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2012年资助建设3个校级特色专业,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特色专业,每个专业资助金额1.0万元。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成果参照省级特色专业建设标准(以学校评估的效果为准)。
3.精品课程建设(3门)
精品课程建设旨在鼓励各有关系(部、中心)紧紧围绕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推进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现有精品课程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团队课程建设意识,整合优质教学资源,革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强化教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推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根据省级精品课程建设要求,鼓励申报联合课程。2012年资助建设3门联合申报课程,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每个联合申报课程资助金额2.0万元。2010年立项课程每门资助金额1.0万元,鼓励重新整合转向联合课程申报。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成果参照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以学校评估的效果为准)。
4.实践教学建设
(1)示范实验中心建设(1项)
按照“科学规划、分类建设、示范引领、重点培育”的建设原则和工作思路,重点在实验教学理念、教学体系、教学资源、教学团队、教学改革、管理模式、共享平台、仪器设备、实验环境等方面进行建设,以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使其成为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就业创业能力培养的优质平台,成为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和产学研一体化的示范基地。2012年资助建设校级实验示范中心建设项目1项(跨专业综合实训室),为申报省级示范项目打基础。资助金额3.0万元,实验室建设经费另行预算。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成果参照省级示范实验中心建设标准(以学校评估的效果为准)。
(2)综合实践环节改革(5个)
根据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体系构建要求,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对于独立设置的综合性实践环节,开展创新性项目建设。该部分以经济管理类实验实训项目为主,原则上要注重某个类别或专业的学科基础课、主要专业课等实验实训项目的系列开发。鼓励各系(部、中心)之间进行深入合作与资源共享。综合项目为跨专业项目,实验实训课程数量在5个以上。2012年启动5个综合实践环节改革试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0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研究成果形式另行通知。
(3)实习基地建设(5个)
2012年计划遴选5个校外实习基地以项目形式加强建设,将其建成高水平、规范化的实习基地,达到过程管理规范、教学文件齐备、专兼职指导教师队伍稳定等要求。每项资助金额1.0万元。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成果参照《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实习教学基地评估指标体系》、《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以学校评估的效果为准)。
5.教学团队建设(5个)
教学团队建设旨在引导教师增强教学团队意识,建立和创新团队合作机制,优化教师整体结构,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2012年计划立项建设5个校级教学团队,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团队,每个资助金额0.6万元。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成果参照省级教学团队建设标准(以学校评估的效果为准)。
三、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系(部、中心)推荐。
2.学校专家组评审。
3.立项结果公布。
四、项目与资金管理
1.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者,需报经学校同意。
2.项目经费实行全额拨付,项目立项建设期内,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自行中止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追回已拨经费。
3.项目负责人收到经费后,应根据立项项目开支范围,向学校提交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牵头人应按照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根据经费预算报告,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项目经费,切实保证经费用于研究项目的各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立项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在向学校提交项目成果的同时,同时应提交项目决算明细表(经费决算报告)。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2.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rar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