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文明行为规范检查的公告

时间:2012-03-15浏览:1967

 

同学们: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文明建设,创建和谐的校园文化环境,培养大学生的优良品德,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注重文明行为举止。即日起,学生工作处将组织开展校园文明行为规范大检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范围

1、教学区行为规范检查

要求全体在校生应提前10分钟进教室,做好上课前准备工作。课堂上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允许上课睡觉、接打手机、发短信、随意讲话、走动;不允许在教学区(包括坤元楼和5栋教学楼)吃早餐、零食、抽烟等。要有礼貌,见到老师要能主动问好,行走靠右等。(早晚自习同上)

另外全体在校生应按时起床,按照要求参加早操锻炼。因病、因事不能上课、出操、上自习,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不得无故旷课;杜绝迟到、早退现象,上课时学生不得随意进出教室;值日班干部须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2、学生社区环境卫生检查

学生宿舍应该按照《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学生社区卫生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清理和打扫,不断改善学生宿舍的卫生状况和不良的生活习惯,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和卫生习惯。

要严格遵守《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学生社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寓里应保持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嬉闹现象。晚就寝应提前10分钟,按规定熄灯就寝。

全体在校生应该服从学生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尊重学生公寓内的工作人员。

3、公共场所举止行为检查

在公共场所,全体在校生要有良好的精神风貌,要注重公众形象,做一个有品味、有涵养的人。坚决杜绝不文明行为,如公共场合吸烟、奇装异服、自行车乱行乱停、损坏公共财物、随处乱贴乱画乱丢、校园内男女交往不得体、等现象,并与校园内所有不文明现象作斗争。

4、餐厅就餐秩序检查

全体在校生在就餐时必须自觉排队等候,不得插队,不得拥挤;用语文明,行为得体;不乱扔饭菜,养成良好的节约粮食习惯,自觉维护好食堂卫生环境。不得在食堂大声喧哗、严禁吸烟,用餐完后主动将餐具放置回收点。要遵守就餐秩序,要服从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检查方式

由学生工作处、团委全体工作人员和全体辅导员老师组成校园文明行为规范检查组,组织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和校学生会定期和不定期对以上检查内容中所列项目进行巡查。

各系根据本系实际情况成立校园文明行为规范自查小组并积极进行自查。自查小组由各系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组成。

三、检查结果

学校校园文明行为规范检查组和各系校园文明行为规范自查小组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和反馈。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以上处分。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视情节从重处罚。

对于在此次校园文明行为规范大检查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优秀宿舍、先进班集体学校将视具体情况进行表彰和奖励。

同学们,“校园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希望全体同学能够切实行动起来:人人争做文明行为的标兵,班班争做文明行为模范班集体。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