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为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丰富我院的校园文化生活,为学校选拔优秀的啦啦操队伍,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定于2012年春季运动会期间进行第二届啦啦操比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院、系代表队
二、参加要求:
1、时间不得多于6分钟。
2、演出服装及背景音乐自备。
三、时间安排:
1.
2.比赛顺序由各单位抽签决定。
四、评分标准:
1、比赛实行十分制,分为舞蹈部分和其他部分。
舞蹈部分9分,包括编排思路(3分)、舞蹈表现力(4分)、服装道具(2分);其他部分(舞蹈推广性)1分。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
望各系团总支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组队参加。
共青团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