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工办:
近年来,我校大力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开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新生心理健康普测、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宣传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总结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学院研究,拟对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和先进团体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指导教师8人,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30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团体8个。
二、评选条件
1、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指导教师
(1)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指导教师在从事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工作人员中评选产生;
(2)热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勤奋,效果良好,受到广大学生的好评;
(3)积极配合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认真组织新生参加心理健康普测,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心理剧大赛和其他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注重学习与提高,积极考取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专业培训与指导;
(5)能及时发现问题,对一些可能或者已经发生的危机事件能及时向学院以及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汇报,并及时妥善处理。
2、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
(1)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在协助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
(2)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和系部布置的各项任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积极组织并参加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主动在同学中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3、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团体
(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团体在院系两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心理健康服务部、相关学生社团、协会以及学生班级中评选产生;
(2)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同学喜闻乐见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学生受益面较广,效果良好。
(3)协助保障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系部、班级三级心理健康工作网络顺畅。能及时发现学生中出现的心理问题和危机事件,做到能够及时上报,并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1、各系部和部门对照评选条件,申报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指导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团体。
2、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系部和部门报送的材料组织评审,确定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指导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团体名单,并报院领导审批。
3、经院领导组审批后,对评选出的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指导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团体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公开监督。
四、相关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日常考评结果,认真组织推荐,争取评出优秀,评出人心,评出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切实达到鼓励先进、督促落后的目的,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推荐情况请与2012年4月2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
五、奖励
为获得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指导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团体,颁发奖状及荣誉证书。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