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2】4号)精神,经研究,现将立项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要求
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选题指南及相关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每单位原则上限报2项。申报项目原则上从学校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
二、申报程序
1、申报者填写《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报所在单位,格式要与文件样表一致,不得随意修改。相关指南及表格见附件。
2、各单位组织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名单,并于
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
4、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
5、公示结束,报经学校领导批准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参评。
请各单位按照教育厅通知精神和学校安排开展好申报工作,申报过程中注意充分利用各种教学资源优势,积极吸收、运用、整合和集成已有的不同单位的教学改革成果,优化团队结构,加大创新力度,突出重点、注重实践,以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