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东方学院选拔赛”的相关通知

时间:2012-05-29浏览:1169

 

各系部:

为培养我校高素质人才,在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举办之际,我校为此特开展东方学院赛区选拔赛,将我校优秀人才推向全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团委

承办: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市场营销协会

二、参赛对象

本次选拔赛参赛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包括本科、专科、专升本学生,不限学生专业。

三、大赛章程

(一)大赛的基本思路:选拔人才。

本次选拔赛以选拔人才为中心,比赛中表现优异的12人将会选拔进入“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山东省初赛,省赛中表现突出的队伍将代表东方学院前往武汉大学角逐全国总决赛。

(二)大赛的参赛方式:

1、策划方案 2PPT演讲3、现场答辩

(三)报名办法:

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营销策划案初赛作品提交到求真楼1101室。截止时间:20126141500

(四)参赛要求:

1)选拔赛阶段由学生自行组队参加,各队人数为3人,各系非大一参赛团队的数量至少为两支

2 各参赛队需一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由参赛团队自行聘请。

3)“营销策划案”要求参赛学生立足于参赛企业在职人员的角度,根据参赛企业目前的市场工作状况,基于参赛企业现有资源,以协助参赛企业自身发展为目标进行策划,并参与到参赛企业现有团队中开展执行工作。

(五)案例征集要求及写作要求(见附录二)

(六)日程安排

1)初赛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1261415:00

2)复赛时间:2012617

3)决赛时间:20126月下旬

四、大赛组织流程

(一)动员阶段

将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选拔赛通知发文至各系学工办;各系自行组建营销大赛工作小组;举办营销大赛动员暨宣讲会,动员学生积极参加,并详细解释营销大赛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二)初赛阶段

    各参赛团队自主确定营销策划方案的领域和方向,充分展开研究和设计,并将其研究考察结果编制成策划方案。

参赛队伍应充分准备,发挥创新精神,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方式递交营销策划案,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初赛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对每一个营销策划方案进行点评。

(三)复赛阶段

入围复赛的参赛队(根据初赛团队数量,暂定12支或18支,其中包括工商管理系第五届市场营销大赛6支决赛种子队),大赛评审委员会会对初赛中的营销策划方案提出完善和优化的意见,并确定时间进行复赛评审(另行通知)。

(四)决赛阶段

    复赛胜出的队伍,可在得到组委会发出的决赛通知起到决赛方案提交截止日之前,对决赛方案进行修改。决赛采取现场PPT演讲与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决赛综合初赛和复赛的营销策划方案,结合评委与老师的响应与要求,重点准备现场陈述和答辩。现场演讲需用PPT文本进行演示,陈述方案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答辩的方式和风格不做要求。演讲结束后,参赛队接受决赛评审委员和观众的现场提问,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清楚的回答。

决赛演讲和答辩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打分并进行合议。

五、评审方法

(一)初赛评审

评委以参赛选手在征稿期限内提交的书面作品为准,按组委会和评委会制定的评分标准对作品进行量化评分。每份符合要求的作品采取将评委评分之和作为最后得分的评分方式。初赛评审侧重于问题发现及对参赛团队的指导,注重评审意见的收集反馈。

(二)评分标准(见附录三)

(三)大赛评比三阶段:

1)初赛:

目的:筛选格式或内容不符合的,抄袭特征明显的方案

2)复赛:

目的:选出部分极为优秀方案进行决赛评比

3)决赛:

目的:评选获奖名单,公布大赛一、二、三等奖,推选我校12名优秀人才参加全国市场营销大赛山东省初赛,包括营销策划与实战软件对抗。届时将会有专业老师对参加山东省初赛的团队进行调整与指导。

九、备注:

(一)本策划最终解释权归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市场营销协会所有。

(二)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录一:第五届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全国总决赛奖励说明

附录二:营销案例征集要求及写作要求

附录三: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东方学院选拔赛评分标准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团委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