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立项课题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

时间:2012-11-01浏览:704

 

教发(201248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学研究课题验收工作,规范课题结项程序,促进优秀成果的形成,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校近期将对2011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11年度立项课题(详见附件4)。

二、组织鉴定验收程序

1.本次教学研究课题鉴定验收工作由教务处组织。

2.各课题负责人要按照立项申报书和实施方案,撰写《研究报告》(附件3),填写《结项报告书》(附件1),同时草拟本课题的《成果鉴定书》(附件2)。

三、拟结项课题材料要求

(一)文字材料

1《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结项报告书》打印稿(一式六份)及电子稿;

2.研究报告打印稿(一式六份);

3.附件(一份)

1)围绕课题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原件、复印件;

2)出版的教材封面、目录、版权页原件、复印件;

3)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成果形式为课件、网络课程、光盘等的课题,需打印课件目录和部分内容;

5)其他相关内容。

(二)成果形式为教材、课件的,需要提供出版的教材及课件各两份。

四、时间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121112日前将上述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坤元楼206室),同时将填写好的《结项报告书》和《成果鉴定书》电子版发至zhangyingze@163.com

五、成果鉴定验收专家组成

校级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验收专家组为57人,专家组名单由教务处研究确定。

六、成果鉴定验收程序

鉴定验收会议由教务处主持。专家组通过审核项目申报和结项材料(审核分析研究项目是否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其特色和先进性体现是否突出,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整改方向)等等,然后由专家讨论并形成鉴定验收意见。鉴定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学校。

七、教学研究成果的应用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要给予课题组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把课题取得成果在学校范围内进行推广。加大对优秀成果培育力度,力争通过重点培育,将课题取得的成果培育成校级、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起到更大的作用。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结项报告书

2、成果鉴定书

3、研究报告封面

42012年拟结项教学研究课题名单

                             

 

教务处

  二O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对201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立项课题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的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