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与梦想同行”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3-04-08浏览:1578

 

各系学工办: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畅谈心中的“中国梦”,提高广大同学的语言表达能力,给同学提供一个展现自我,提升自我的机会和舞台,根据我院《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我与梦想同行”主题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我与梦想同行

二、活动时间2013492013424

三、活动对象院学生

四、活动内容及注意事项

1、演讲内容紧扣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充实生动,感召力强;

2、能联系个人、学校和社会实际,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3、要求发音准确,吐字清晰,语调准确,表达流畅,富感染力;

4、演讲时间为3-5分钟,脱稿演讲,不得照稿宣读。

5、注意事项

参赛者必须提前到场,到指定区域就坐,并注意现场纪律。如果参赛者在规定比赛时间未到者取消比赛资格。

②参赛者必须衣着大方得体;举止从容,表情自然,精神饱满。

③评分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

五、报名及活动形式

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初赛由各系自行进行,选出3-4名进入复赛的选手,并将选手名单于4月15日中午11点前报至财政金融系学工办(尚德楼3207),复赛、决赛时间地点由主办方另行通知。

六、评奖办法

对每位参赛选手的比赛表现进行现场评分,去掉评委当中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以其它评委平均分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请各系学工办充分动员、认真组织、积极配合,通过本次比赛激发同学们的爱国热情,引导青年学生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梦”的深刻阐释,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团工作处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财政金融系学团工作办公室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国际商务系学团工作办公室

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