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教职工拔河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3-04-10浏览:667

 

全体教职工:
  为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增强员工的集体荣誉感,提高教职工的团队精神和凝聚力,塑造教职工顽强拼搏之精神,经研究并报院领导同意,院工会特举办此次拔河比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裁判组:
   
总裁判长:高立明
   
副裁判长:宋 
   
裁判员:杨光照
   
记录员:宗德忠
   
二、参赛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报名时间: 410 15 日下午15
   
四、比赛时间: 417日(周三)下午14
   
五、比赛地点: 足球场
   
六、比赛器材:

拔河绳子1条、口哨2个、裁判标示和高音喇叭各1个。
   
七、比赛规则:
   
双方运动员在规定的场地上手持一根拔河绳,在听到发令声后双方运动员用力向后拉,将对方拉过规定的限制线为胜。
   
八、比赛方法:
    1
、以各系部、处室为单位进行组队,人数过少不能单独组队的可联合组队。
    2
、各队推选10人组队参赛(其中,至少包括3名女职工)
    3
、各参赛队选派1人为代表进行抽签,各队位置由抽签决定。
    4
、比赛实行三局两胜制,第一局比赛后交换场地,如需进行第三局比赛,由裁判丢硬币决定双方场地。
    5
、比赛实行单淘汰制,胜者进入下一轮,负者出局。
   
九、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二等奖1,参与奖。
   
十、注意事项:
    1
、各组在听到裁判员的哨音后方可开始比赛。队员不得超过10人,其中女队员不得少于3名,不得请外单位人员及学生加入,否则,视为无效。
    2
、赛前5分钟点名检录,核对员工人数,三次点名不到的代表队视为自动弃权。不准穿钉鞋,场边拉拉队队员不准上场帮忙,一经发现取消该队所有成绩及参赛资格。
    3
、各参赛队必须服从裁判员裁决。

 

院工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