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暑假社会实践“义务支教”志愿者招募的通知

时间:2013-05-30浏览:1940

 

各系学工办、团总支:

为响应团省委关于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的号召,以引导和帮助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为目标,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服务意识,发挥大学生的知识技能优势,依托东方学子的特色特长,为尽早为走进社会积累经验。我校组织的2012年暑假社会实践“追锋”支教志愿服务队在沂水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团省委的表彰,为了更好的促进我校2013年支教工作的开展,我校拓展到广西省崇左市进行暑期支教,为了更好的做好广西省崇左市和山东省沂水县两地义务支教活动,现对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能独立承担责任,认真考虑并与家长沟通协商。

2、身体素质良好,能适应、融入农村生活。

3、品德高尚、思想正派,具有奉献精神,具有爱心和强烈的社会责任心;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有耐心,对学生负责;善于调动课堂气氛,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4、具有集体观念,组织纪律性强;具有相应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协作能力,无条件服从领队和负责人的规定和要求。

5、专业课成绩和德育学分成绩优异,上学期无挂科现象且有丰富的知识积累和专业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授课任务。

6、自愿参加支教团队进行的各项支教培训和体能训练等集体活动。

7、年级不限,凡在校大学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二、支教地点

1、广西省崇左市

2、山东省沂水县沙沟镇野坊小学、小崮头村小学

三、时间安排

1志愿者报名:527——613报名者登陆www.sdor.cn/tw团委网站,点击 文件下载栏下载报名表。

2报名地点: 各系学工办、团总支将报名表汇总,于613将报送团委办公室210室,联系电话:8369587

3志愿者选拨: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4志愿者培训:  组织方对应聘成功的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的专项培训,传授相关经验,了解当地民俗风情和教育现状,处理一般的突发事件等的相关事项的培训。

5支教时间:暑假(具体时间待定) 

请各报名者自己按照日程安排合理安排时间,本次活动是公益活动,所有参与人员皆为自愿无偿奉献爱心,望各优秀的学生踊跃报名参加。

学团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