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毕业生离校期间学工人员值班的通知

时间:2013-06-04浏览:1030

 

为了确保毕业生离校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证学校的稳定和谐,进一步营造和凝练优良的校风学风,促进毕业生文明安全离校,经研究制订《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工人员值班表》。

一、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1730至次日850

星期五至星期日:星期五1730至下星期一850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值班的重要性,不可麻痹大意,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值班工作,严格按照值班表的安排进行值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私自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报请学团工作处批准同意后方可调换;

2、值班人员要随时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值班期间应深入学生社区,加强安全巡查,对餐厅、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容易聚集的公共场所要不定时进行检查,及时制止并处理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及安全规定的行为;

3、随时关注校园网上有关信息的传播,关注校园宣传栏、海报栏、报刊栏等地方张贴的有关信息,发现问题要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4、如遇突发事件、紧急事件,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做出合理的相应处理;

5、学工人员在值班之外的时间里要负责做好本部门、本系部的安全稳定工作,通过多种方式的多和学生交流,多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

6、值班人员每天都要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工人员值班记录》,并在值班结束后由全体值班人员签字后交学团工作处;

7、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

学校的安全稳定高于一切,希望相关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以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基本出发点,以遏制安全事故为重点,加大巡查管理力度,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附件一: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工人员值班表.doc

附件二: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工人员值班记录.doc

 

 

学团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